当前位置:bodog官网,bodog88官网 > 专题专栏>促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文件与解读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运政办发〔2021〕21号 发布时间:2021-05-25 09: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提升运城市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制定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五抓一优一促”为经济工作主抓手,以创建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强建优晋南市域中心城市、积极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关键环节城市为牵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新发展机遇,以高端化、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发展为方向,聚焦转型发展,补短板、锻长板,全力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构建运城市现代服务业体系,力争2021年运城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905亿元,为实现运城市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一)商贸服务。

  1.促进汽车消费,实施汽车消费专项补贴政策。加快落实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新举措,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有序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申报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2.鼓励发展绿色和智能消费。联合生产厂家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产品补贴计划,鼓励家电企业发放消费优惠券。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鼓励商超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扩大绿色、生态、有机鲜活农产品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3.释放餐饮住宿消费需求。鼓励发展数字餐饮、社区餐饮、健康餐饮、绿色餐饮、“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新经营模式。举办“河东美食节”“好吃运城·雪花之夜”啤酒节等系列活动。推行山西省绿色餐饮体系标准,倡导文明健康用餐理念,推广公筷公勺、中式分餐,禁止烹饪、食用野生动物,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提振餐饮消费信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4.建设消费新聚集区。推动盬街、南熏坊步行街申报省级高品质步行街。支持具有历史传承、文化内涵的名优特产品申报“山西老字号”“中华老字号”。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文旅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5.全面发展新零售。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利用新技术构建更多智慧零售新场景和新业态,完善新消费供给生态。深入推进零售业数字化,建设一批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药房,加快无人体验店、智慧社区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满足“宅经济”“云生活”等新消费需求。支持线下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推广“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短视频”全渠道矩阵营销模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6.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大力发展本地品牌连锁便利店、社区生鲜店,完善社区便利店配套设施,推广无接触配送、定点收寄、定点投递等新服务,着力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鼓励便利店进社区、进园区、进景区、进绿道,促进便民消费。对本地品牌连锁便利店(超市)门店数量超过20家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7.推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全面推行山西省家政服务标准体系,逐步规范运城市家政服务业。全力培育“运城保洁”“关乡家嫂”等家政服务品牌,推出运城市家政服务新名片。2021年年底前对在岗家政服务人员全部“回炉”培训,督导运城市家政企业分批、分期完成“回炉”工作。加强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坚决实现各县(市、区)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8.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推进运城市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应用,鼓励社会采信应用绿色建材产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9.规范废旧金属回收、交通运输等发票开具行为,推进县(市、区)成立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或者凭证作为记账凭证。对于有资格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持有关资料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对于无资格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支持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10.推进9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落实好已出台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进行补助(其中省级每部补助10万元、市级每部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11.推动农村消费,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提供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农产品收购、农产品加工、商品配送、废旧物资回收等多种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房地产业。

  12.通过信用评价激励、支持高信用等级企业核增授信额度等方式,支持房地产企业打造一批全装修、智能化、绿色低碳的宜居房地产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

  13.支持房地产协会组织房地产企业开展房展会,引导住房需求入市。鼓励房地产企业创新线上线下融合销售,增加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规炒作等违规违法行为,打造健康有序的住房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14.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3家以上住房租赁企业,筹集租赁住房房源5000套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三)文化旅游。

  15.打造“游山西运城,读华夏历史”旅游形象品牌,设计一批展现华夏历史主题的文化旅游线路。推进关帝庙、永乐宫等国宝级文物活化利用试点,加快李家大院、永乐宫等景区的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开展“游山西运城,读华夏历史”研学实践活动,打造圣天湖、司马光祠等50个研学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树立“景区为王”理念,推进关帝庙5A级景区建设,指导五老峰、舜帝陵、鹳雀楼开展前期准备。2021年力争创建3个以上4A级景区和5个以上3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力争实现零的突破。继续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游览。(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高标准办好首届池盐文化节、关公文化旅游节和舜帝德孝文化节等节庆活动。积极组织参加首届晋剧艺术节和第三届山西艺术节。举办运城市第四届文创大赛,丰富“运城礼物”内容,推动“运城礼物”旗舰店在关帝庙、舜帝陵、李家大院等重点景区和旅游集散中心、高铁站、飞机场布局建设。(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18.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推出消费惠民措施,不断完善严格执行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发展假日和夜游经济,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支持打造大型行浸式夜游体验剧《梦境·西厢记》。建设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夜间文旅经济载体,支持岚山根景区、神潭大峡谷等打造富有文化特色的旅游休闲街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体育服务。

  19.坚持公共体育场馆等设施公益性定位,持续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应开尽开,向社会提供丰富的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做好体育场地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工作。完善运城市体育场馆信息服务系统,着力打造“智慧体育场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积极发展山地户外、水上、冰雪等时尚运动产业,大力培育在线健身、线上赛事等新业态,围绕“盐湖”“关公”“黄河”等优质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特色体育品牌赛事,持续办好五老峰登山节、跤王争霸赛等品牌赛事。积极开展“体育赛事+畅游运城”活动,实现“体育+旅游”1+1>2的聚合效应。(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1.鼓励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托育服务。

  22.深入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市城区加快建设综合托育服务机构,促进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社区托育服务发展,引导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投资建设福利性托育机构,2021年新增10所普惠性托育机构、300个托位,不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教育培训服务。

  23.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不断提升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主动增设或建优建强养老、托幼、旅游、家政等服务业相关专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24.加快推进“技能运城”建设,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技能人才在从业人员占比达到26%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3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七)非营利性服务业。

  25.促进财政支出稳步增长,在预算安排、执行和资金拨付上,优先安排保障工资支出。加强工资保障监测预警,确保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持续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力度,继续落实好绩效工资倾斜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确保高层次人才收入不降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三、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八)交通运输。

  26.按照不降低差异化收费优惠幅度的原则,继续实施分路段、分行驶方向等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均衡调节局部路段货车通行成本。(责任单位:山西交控运城南公司、山西交控运城北公司)

  27.推进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运三高速三门峡公铁黄河大桥连接线2个在建项目建设,确保闻垣高速古城联络线项目2021年底通车运营,做好G5514晋永高速阳运段、风陵渡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夏县泗交至渑池高速、永济至芮城太安高速4个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现代物流。

  28.全面落实“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提高民营快递设点和直投比例,提升“邮快合作”进村比重,2021年底“快递进村”覆盖率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十)现代金融。

  29.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至2021年3月31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信易贷”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及信用贷款投放比例。(责任单位: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30.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持续推动绿色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源向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领域倾斜。在运城市推广“绿票通”再贴现业务。支持更多的绿色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责任单位: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

  31.引导扩大信贷投放,特别是加大中长期贷款发放力度,支持“六新”领域、“1311”重大工程项目、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大健康和新材料等的建设。(责任单位: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十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32.推进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组织产业龙头企业筹建申报省、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一批具备技术辐射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市级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争取新建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持续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33.加强双创平台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对各县(市、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筹备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2021年底新认定省级众创空间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34.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多措并举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围绕运城市重点产业,依托中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平台,积极筹建铝及铝合金、镁及镁合金、新能源汽车和大型电机科技成果等领域中试基地。对已认定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进行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积极培育并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和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二)软件和信息服务。

  35.充分发挥运城市区位、交通、电价等优势,统筹建立运城市一体化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推进市大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36.探索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新模式。推动实现家庭和商务楼宇千兆接入能力全覆盖,开展千兆网络应用创新试点示范,推动超高清视频、网络游戏、VR/AR等高带宽服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三)服务贸易。

  37.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从外包企业所处产业链地位出发,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创新平台,积极组织外包企业申报省、市级科技项目,围绕下游客户的核心需求拓展业务,向上下游具有高附加值的领域延伸,在包装设计、智能包装等方面布局专利,推动服务外包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38.支持建筑施工领域工程和技术服务输出,鼓励建筑企业走出去,扩大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高端商务服务。

  39.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设立中国(山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运城分中心,延伸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代理机构的整治力度,在运城市深化“蓝天”专项行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检查,对运城市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分库内企业按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0.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实行科学有序的准入退出机制。以政府为主导,科学规划、合理投入,积极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41.发展法律服务,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法律服务进服务业集聚区走访调研、“法治体检”等,实施精准公共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组建优质法律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生产、生活一线,免费解答企业和职工法律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五)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42.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工程”,加快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主体,促进融合发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解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积极争取高质量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

  (十六)智慧应用场景。

  43.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启动千项数据资源共享工程,拓展“晋政通”“三晋通”等覆盖应用。推进三级综合专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探索“5G+ 远程医疗”等场景应用。推进“晋享云课堂”教育教学共同体项目,加快数字化特色课程研发。(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44.面向产业升级,加强5G、工业互联网、工业自动化控制等技术示范应用。大力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动智能制造诊断全覆盖,培育20户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动8家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在5G+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打造应用示范场景。建设工业互联网同行业级平台,拓展工业互联网二级标识节点建设范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五、强化服务业支撑保障

  45.完善惠企政策。鼓励各县(市、区)通过财政补助、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动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加大租金减免力度,允许连锁企业单个门店享受小微企业租金减免政策。推动流通企业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尽快全面落实,支持具备条件的转供电用户改为直供电。(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46.加强统计监测。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研究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核算工作。开展入库摸底调查,推动应统尽统。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思路,持续推动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对新增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调查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省财政补贴50%的基础上,其余按市、县财政5:5比例负担。(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47.加强统筹协调。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季开展工作调度,建立预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8.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服务业提质增效工作,认真抓好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逐一明确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要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和分析预判,每月23日前分析预测当月工作进展,每月3日前对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确保重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形成推动服务业发展有效合力。(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49.强化监督考核。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考核,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差距较大的单位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文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解读:【图解】《关于运城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的解读》